学生综合评价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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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综合评价系统

学生管理综合考核标准

一、标准制定的原则和目的
1、为健全我校学生管理体系,规范管理制度,简化管理程序,提高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准则。
2、本标准以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为原则,以《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和《青岛市中小学生礼仪常规》为依据。
3、学生的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等发展情况,大量由其外显性可测行为表现出来。本标准为求规范这些可测行为,并提供量化考核的标准与办法。
4、本标准力求做到科学、具体、全面、客观,易于操作。
5、量化考核的结果,是对学生行为的综合评价,也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毕业生的评定和奖学金的发放提供依据。
二、考核的内容与组织领导
1、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育考核、智育考核、体育考核、劳动教育考核、获取荣誉、干部任职、特殊能力七个方面。
2、综合考核以学期为考核单元。
3、各种考核量化均以F(分)表示。
4、为实施考核,学校成立学生管理综合考核领导小组。
5、德育考核,以班极为单位,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由班委会全面负责。班委会要依据本标准中德育考核的内容做好记录,班长负责每周一次的总表记载与分析工作,班主任利用班会时间每月进行一次小结并将结果报到学管处统一存档。
6、智育考核,由教务处负责组织;体育考核,由体育教师配合班主任负责组织;劳动教育考核由学管处和班主任负责组织;并分别按考核细则中的规定做好日常统计、记载工作。
7、学生获取荣誉、干部任职和特殊能力等硬性指标,由学管处、团委和班主任共同裁定并记录存档。
8、学期个人总分(F总)的计算公式为: F总=德育得分×30%+智育得分×50%+体育得分×10%+劳动教育得分×10%+获取荣誉得分+干部任职得分+特殊能力得分。
9、七项综合考核结果每学期由班主任负责统计产生学期个人总分,并列出全班总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班主任保管,另一份交学管处审核并存档。
10、每学年以班级为单位将全体学生的两学期个人总分相加、平均,得出每个人的学年总分,然后将学年总分自高到低依次排列,考核结果作为学生的综合评价得分存档,并按比例定出对学生的各种奖励和评优名额。
三、德育考核标准:(学期满分100分×30%)
1、德育考核评定标准及考核等级
  优秀:能积极参加集体活动,遵守《中学生守则》,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言行符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热情为同学服务,劳动积极肯干,讲卫生,有礼貌,出全勤,无迟到、早退现象。
  良好:较好的参加集体活动(如校、班会,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公益劳动及两操等);言行基本符合《中学生行为规范》的要求;学习较努力,有一定的劳动习惯,卫生习惯较好,能坚持上体育课。
  及格:能参加集体活动;一般能遵守校规、校纪;能坚持学习;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但能接受批评教育并努力改正。
  不及格:经常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在处分未撤销期间;或言行粗野,不尊敬师长,表现很差,不服从教育管理者。
2、德育考核等级名额的确定
  市级先进集体“优秀”人数不超过本班人数的60%;校级先进集体“优秀”人数不超过本班人数的50%;其它班级“优秀”人数不超过本班人数的45%。
  班级兼得两项荣誉称号时,只按较高的比数计,不累计。班级其它等级的名额,均由班主任按评定标准确定。
四、智育考核标准:(学期满分100分×50%)
  学习成绩考核:学期各科成绩的平均分,占40%。
  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习惯等考核占10%。
  要求学生做到:学习目的明显,学习态度端正,有良好的学习习惯,上课认真听讲,积极思考问题,举手发言,不做与授课内容无关的事,按时完成作业,不抄袭他人作业,认真上好早晚自习,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五、体育考核标准:(学期满分100×10%)
  保证体育课出勤,认真参加《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规定项目的测验,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学校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竞赛,认真上好早操和课间操,培养良好的意志品质,按着装要求上课(穿运动装、运动鞋)。
六、劳动教育考核标准:(学期满分100×10%)
1、劳动教育考核评定标准及考核等级:
  优秀:能无条件服从分配,出全勤,按时上下岗,无中途离岗情况,劳动踏实肯干,完成任务好,有关人员和部门满意。
  良好:能服从分配,出全勤,按时上下岗,无中途离岗情况,基本完成劳动任务。
  及格:劳动态度一般,有迟到、早退、中途离岗情况,劳动任务完成情况一般。
  不及格:擅离劳动岗位半天以上,或在劳动中吊儿浪当,偷懒耍滑不服从教育管理,有关部门反映很差。
2、劳动教育考核成绩的评定比数
  被评为一等的班级,“优秀”者可达65%。
  被评为二等的班级,“优秀”者可达60%。
  被评为三等的班级,“优秀”者可达50%。
  被评为四等的班级,“优秀”者可达40%。
  班级内其它等级人员的确定,由班主任掌握。
七、荣誉称号:
  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特长生的评选均以综合考核成绩为依据,评选结果列入第二学年综合考核获取荣誉称号一项中。
  学生应德、智、体全面发展,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热情为同学服务,努力完成个人承担的班级工作及社会工作。
八、干部任职情况
  对学生干部任职状况的考察,每学期进行一次。学生会、团委干部、社团组织负责人、学管处为主,团委与班主任共同协助考核。班级干部由班主任负责考核。
  学生干部要努力提高和锻炼工作能力、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
九、特殊能力:
  凡学生在学期内参加由学校批准的各项竞赛活动,均按比赛等级及所获名次计分。
  学生应积极参加各类竞赛,充分发挥个人潜能,做到学以致用。
说明:
1.本标准由学生管理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制订。
2.本标准由学生管理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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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版本为 青岛艺术学校 专版 未经我校及作者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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